第七条

有效

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