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三十条有效供水价格由市水务局或者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同级物价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