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