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二十四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红色文化资源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现场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