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六条有效本市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本市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的应用,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赋能反恐怖主义工作,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