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根据需要,可以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获取有关公共数据,用于反恐怖主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应当推动有关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并加强与市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的数据对接。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