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等工作,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