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禁止无证排水或者不按许可规定排水。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