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市供水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并按法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