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