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保障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