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应当改善能源使用结构,促进能源梯级利用。

鼓励使用电力、天然气、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鼓励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