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