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五章 机动车停车行为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或者逃避缴纳停车费用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缴。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