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章 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自用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单位、个人可以依托停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停车位有偿使用、错时共享。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