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章 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利用建筑退红线范围设置的停车场,停车管理设施应当设置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并利用可移动的护栏或者花坛等与道路人行道进行隔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