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停车场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等系统,设置无障碍专用停车泊位和无障碍设施、交通安全和防汛设施设备,按要求设置或者预留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充电装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