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四条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者与他人调换使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