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体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鼓励发展体育旅游,重点开发水上运动、沙滩运动、山地户外、绿道骑行、健身气功康养等体育旅游项目;推动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打造海滨山岳行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扶持特色体育旅游企业。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