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全民健身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考核制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