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殊要求,采取无障碍和安全防护措施,满足各类人群参加体育健身的需要;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应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智慧体育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