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自建房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村级组织应当对本村范围内农村自建房进行摸底调查,对房屋信息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