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选派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县(市、区)规范和引导农村自建房建设,开展农村自建房建设相关讲座和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