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服务条例第三条有效农村自建房活动应当遵循规划先行、绿色环保、一户一宅、安全适用、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相结合,体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