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按照国家和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施划电动汽车停车泊位,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