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本市的防汛工作,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