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从事美容美发、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站、屠宰场、农贸市场等经营项目以及建设项目施工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毛发收集池、沉砂池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