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