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综合管理第九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