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市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档案利用服务合作,建立服务联动机制,构建一体化发展标准体系和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档案利用服务便利化。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