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档案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推动档案服务企业建立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