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八条有效部门档案馆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属于国家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