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是指本市已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反映陕甘边根据地以照金为中心时期历史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包括:

(一)重要机构和重要会议旧址、遗址;

(二)重要人物旧居、墓地、活动地;

(三)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

(四)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烈士墓地;

(五)专题纪念馆、专题陈列馆等纪念设施。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