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在照金革命旧址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主题和内容围绕弘扬照金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突出陈列展览地旧址文物特色;
(三)运用适当的展示方法,形式与内容和谐统一;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照金革命旧址及相关纪念场馆的陈列展览说明和解说词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及时完善补充,做到准确、完整、规范。
鼓励在照金革命旧址的陈列展览中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互动性、体验性。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