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消费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二)遵守体育经营场所的管理、安全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三)爱护体育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材;(四)保持体育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