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消费者与体育活动的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