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体育经营活动场所接纳消费者不得超出人员容量的限制规定。体育经营活动场所的噪音应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