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第二章 社会急救医疗网络第九条有效西安急救中心是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的院前急救医疗专业机构,负责对各急救站的统一调度和业务管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