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社会急救医疗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坚持就急、就地、就近医疗救护和尊重伤病员意愿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