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纪人条例/第三章 经纪活动与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经纪人进行经纪活动应有业务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账簿。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