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市绿化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