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保险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开展国际物流、国际贸易等重点产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推动涉农保险业务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