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金融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实行便利化的外汇管理制度,放宽企业资本项下外币资金结汇用途和跨境融资币种一致要求,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为区内跨境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便利的外汇管理方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