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的管理为一线管理,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之间的管理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流转自由”的原则,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