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