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