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第四章 共享保障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推动科技创新券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中的使用。市科技、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科技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兑付等工作机制,优化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为用户和管理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