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第三章 投资促进服务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等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来投资者。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