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传统村落,是指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山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