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工程建设与管护第二十八条有效禁止在水网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网安全运行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