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工程建设与管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级水网管理单位要在所属危桥、危闸以及河渠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