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城市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城市废弃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